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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乐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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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交响乐定义及其简介
交响乐是为整个管弦乐队所作的奏鸣曲。文艺复兴时期就有了交响乐这个说法,但当时的含义和现在完全不一样,当时的交响乐泛指的是一切多声部的音乐。其中包括了声乐和器乐。到了16-17世纪,交响乐被用来称呼歌剧和清唱剧中的序曲和间奏曲,这时声乐已经被排除在了交响乐的概念以外,“交响乐”从此成为了一种纯粹的器乐曲。18世纪初,序曲和间奏曲开始脱离歌剧开始在音乐会上单独演奏。这对交响乐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意大利那不勒斯的作曲家斯卡拉蒂在自己的作品中为序曲奠定了“快板一慢板一快板(舞曲风格)”这样一种三段体式,给后来的交响乐的乐章格式建立了最基本的格式。18世纪下半叶,德国的曼海姆乐派在序曲的创作中开创了主调音乐的手法,提高了乐器的表现能力和音乐的戏剧性。并在三段式序曲的基础上增加了快板的终曲。这样,就形成了四乐章器乐套曲的雏形。后来的三位音乐大师把古典交响乐发展到了最成熟的阶段,他们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这三位大师把维也纳乐派和古典主义发展到了颠峰的状态。也使得交响乐进入了自己的黄金时期,贝多芬更是把交响乐的内涵和思想性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境界,现代意义上的交响乐概念就在这个时期形成了。之后欧洲的浪漫主义作曲家们在继承了古典主义的精华后,将交响乐的内容、形式、乐队编制,乃至于标题,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创新。在这个时期,交响乐的形式更为自由,色彩更加丰富,表现手法也更多种多样。进入20世纪后,交响乐仍然在不停的发展着,越来越多的新元素被添加到交响乐中。气势恢弘,感情细腻,表现力无限丰富的交响乐仍然拥有大量坚定的爱好者。
经典交响曲结构如下:
1. 第一乐章:奏鸣曲式,快板
2. 第二乐章:复三部曲式或变奏曲,慢板
3. 第三乐章:小步舞曲或者谐谑曲,中、快板
4. 第四乐章:奏鸣曲或回旋曲式,快板
演奏交响乐的乐队是交响乐队,每个国家乃至每个城市都以拥有一支水平精湛的交响乐队而感到骄傲。
协奏曲是音乐体裁的一种。十六世纪指意大利的一种有乐器伴奏的声乐曲。十七世纪后半期起,指一件或几件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竞奏的器乐套曲。巴罗克时期形成的由几件独奏乐器组成一组与乐队竞奏者称为大协奏曲。古典乐派时期形成的由小提琴、钢琴、大提琴等一件乐器与乐队竞奏的控协奏曲称独奏协奏曲。海顿、莫差特、贝多芬以及浪漫乐派的许多作曲家均作有大量的独奏协奏曲作品。另有两件相同或不同乐器与乐队竞奏的复协奏曲(或和双重协奏曲)、三件相同或不同乐器与乐队竞奏的三重协奏曲,单乐章的小协奏曲,乐队与乐队竞奏的控化的大协慎升奏曲等。控的协奏曲多用三乐章的套曲曲式构成:第一乐章为奏鸣曲式的快板,第二乐章慢板,第三乐章快板。古典乐派及浪漫乐派的部分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多采用双重呈示部,先由管弦乐队演奏第一个呈示部,之后独奏乐器加入演奏,随后由独奏乐器为主演奏另一个内容不完全一样的第二个呈示部。除此外,在第一乐章和第三乐章再现部结束、结尾开始前的主旋律后安插由独奏乐器演奏的华彩乐段,并用属和弦长时值的颤音过渡至管弦乐合奏的结尾。
“轻音乐”是音乐范畴里的一个品种。形象地说,它是音乐中的轻武器,和文学里的小品文、笑话、抒情诗等大致相同。它具有轻便、通俗、小巧玲珑、易懂和易被人接受的特点。它和交响乐、协奏曲、大合唱、管弦乐等大型艺术形式形成鲜明的对照。在人民群众中,轻音乐有着广泛的市场和众多的爱好者。
问题二:交响乐的定义及其包含哪些层次
通常我们所说的古典和交响乐,有着广泛而精确的两个层次。对于古典音乐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时间概念,交响乐是一个流派的概念。只是强调,当古典音乐,和交响乐强调的是乐器与乐队一起玩。所以,这两者其实不是一个级别的同一个概念,我们通常讲的古典音乐是一个普遍的参考,如果不是当代作家和他们的作品(有时现代和当代作品也算在内),只要AA作曲家前面写的时候,他们被视为古典音乐。从来看音乐史上准确分期,又称为维也纳古典乐派,指的是海顿,贝多芬,莫扎特的音乐,代表那个时期,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古典音乐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内的音乐。
与交响乐队通常指的是播放音乐。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所有的非交响乐队演奏的音乐不是交响乐,就像一个弦乐四重奏,小提琴和钢琴等各种小型乐器合奏并不在此列。
因为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古典音乐作品出现在交响乐的形式,让古典音乐不一定是交响乐队未必是古典音乐(如作曲家写现在的交响乐能不能称为古典音乐),但并没有什么,它们之间重叠。
问题三:交响乐什么意思
交响乐(SYMPHONY)又称交响曲。人们常把它比喻为“音乐王国的神圣殿堂”。它是交响音乐中最具有代表意义的,也可以说,它是采用大型管弦乐队演奏的鸣奏曲(奏鸣―交响套曲)。
什么是交响音乐
交响音乐不是一种特定的体裁名称,而是一类器乐体裁的总称。这类体裁的共同特征是:
1、由大型的管弦乐队演奏;
2、音乐内涵深刻,具有戏剧性、史诗性、悲剧性、英雄性,或者音乐格调庄重,具有叙事性、描写性、抒情性、风俗性等;
3、有较严谨的结构和丰富的表现手段。
按照约定俗成的惯例,交响音乐主要是指交响曲、协奏曲、乐队组曲、序曲和交响诗五种体裁。但其范畴也时常扩展到一些各具特色的管弦乐曲,如交响乐队演奏的幻想曲、随想曲、狂想曲、叙事曲、进行曲、变奏曲和舞曲等。此外,交响音乐还包括标题管弦乐曲,如中国作曲家郑路、马洪业的《北京喜讯到边寨》。
交响音乐的起源与发展
法国大文豪罗曼-罗兰说:“艺术中没有进步的概念,因为不管我们回头看多远,都会发现前人已经达到了完美的境界……。假如有人认为几个世纪的努力已经使我们进一步接近完美,那将是荒谬可笑的……。”
交响音乐的起源可以追述到十分遥远的历史长河中。它的名称源于古希腊,是当时“和音”和“和谐”两个词的总称。到了古罗马时期,它就演变成为泛指一切器乐合奏曲和重奏曲的代称。15、16世纪,也就是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交响乐这一名称被当作了一切和声性质的、多音响器乐曲的标志。而到了巴洛克音乐的初期,它又主要指歌剧、神剧和清唱剧等作品中的序曲及间奏曲。18 世纪初期,音乐艺术在欧洲得到了迅猛的发展,随着欧洲产业革命的进程,音乐艺术也开始逐步地走向平民化和社会化。在这个时期中,交响乐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其规模和形式都慢慢有了明确的含义。当时的意大利歌剧序曲,以它特有的“快――慢――快”三个段落而成为了古典交响乐的基本雏形。到了18 世纪中叶,德国曼海姆(德国南部的文化中心)乐派的作曲家们,以一系列积极而富有创新性的创作,使交响乐的基本形式得以进一步的完善。1740年奥地利作曲家蒙恩(1717--1750),第一次在慢板乐章和快板乐章之间,加进了小步舞曲(注:法国一种三拍子的舞曲)乐章(第三乐章),这种四个乐章的套曲形式,渐渐演变成了古典交响曲的固定形式。四个乐章是这样布局的:
第一乐章――奏鸣曲式(注:它是古典音乐作品的一种基本曲式,无论是奏鸣曲、交响曲、协奏曲和重奏曲中的重要乐章,都得用它。)它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呈示部)有两个主题――正主题(第一主题)、副主题(第二主题),这两个主题往往形成强烈的对比。比如,正主题是冲突性的、戏剧性的,副主题可以是抒情性的、歌唱性的。也有的奏鸣曲里面,这两个主题是相辅相成的,都是歌唱性的。
第二部分:(展开部)就是把呈示部的主题进行不断地分裂 、模进,在配器、节奏、力度和调性各个方面进行对比和展开。
第三部分:(再现部)再现呈示部的两个主题,调性上有严格的关系,比如在呈示部里,主部的主题是主调(C大调),副部的主题是属调(G大调),而在再现部里,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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