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论主要手法

2025-02-13 09:05:2310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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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论是一种狡猾的辩论手法,其主要特点在于混淆视听,达到某种目的。首先,诡辩者常常使用含糊其词的策略,通过模棱两可的语言,让论点变得模糊不清,既可以正说也可以反说,以此迷惑听众,如算命者的双关之语,旨在让人深信其预言的灵验,实则是诡辩术的运用。

其次,偷换概念和论题是诡辩者常用的手段。他们通过改变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利用多义词混淆,甚至模糊概念间的根本区别,以及混淆集合与非集合概念,或者在论证过程中转移论题,使得原本清晰的议题变得难以捉摸。这两种手法往往密切相关,偷换论题往往伴随着偷换概念的实施。

诡辩者还会借助虚假论据来支持错误观点。他们编造例证和错误原理,试图论证不实的论题,忽视了论据真实性的基本要求。此外,循环论证则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论据依赖论题,论题又依赖论据,无法达到真正的证明。

诡辩者还可能利用个人评价进行论证,即以人为据,将对个人品质的评价转移到论题上,缺乏对论点本身的逻辑支持。诉诸权威则是以权威人士的言论作为论据,忽视了论证的严密性,也是一种不正当的辩论手法。

更恶劣的是,诡辩者会采取人身攻击,用辱骂和攻击论敌代替对论题的实质讨论。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破坏了辩论应有的公正性。最后,机械类比则通过比较性质截然不同或表面相似的事物,得出错误的结论,缺乏推理的严谨性。

总的来说,诡辩论的这些手法,旨在误导听众,忽视逻辑和事实,应当在辩论中警惕并避免使用。

扩展资料

诡辩,指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证手法称作诡辩术。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研究和批判诡辩论是在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坚持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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