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看
检验检疫局查法检货,查木包装,还查什么样的货
最佳答案
你好:
根据提问,我感觉你要了解是检验检疫机关的工作范围。以下为检验检疫的工作范围:
一、 法定检验检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统称法定检验检疫对象)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称为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
二、 进出口商品报检
列入《目录》内的商品,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判定的方式采取合格评定活动,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除了《目录》中所列的商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还规定了一些出入境货物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如废旧物品(包括旧机电产品)、须做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的货物、须做标识查验的出口纺织品、援外物资等。上述进出境货物无论是否在《目录》内,按规定均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三、 动植物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四、 卫生检疫与处理
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医学检查和卫生检疫,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或者出境检疫证。
检验检疫机构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监督和指导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采取必要措施。
检验检疫机构对发现患有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的入境人员实施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对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发现传染病媒介的出入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进行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处理。
五、 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和涉及国家安全、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实施装运前检验,可防止境外有害废物或不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旧机电进入国内,从而有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地保护环境。
进口废物原料钱,进口单位应事先取得国家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进口单位与境外贸易关系人签订的合同中应订明进口废物的装运前检验条款。废物的出口商应当在装船前向检验检疫机构制定或认可的检验机构申请实施装运前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合同签署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收货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对按规定应当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或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预检验。
已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废物原料和旧机电产品在运抵口岸后,检验检疫机构仍将按规定实施到货检验。
六、 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凡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商品,必须经过制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制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进口。此目录内的商品在进口时,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实施验证,查验单证、核对货证是否相符。
七、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
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检验检疫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未获得质量许可证的商品不准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已对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类等商品实施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可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书。检验检疫机构对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
国家对出口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场、冷库、仓库等)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注册登记,取得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
八、 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生产危险货物出口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包装容器经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合格后,方可用于包装危险货物。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经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合格的,方可包装危险货物出口。
九、 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及各种对外补偿贸易方式,检验检疫机构对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用以作价投资的实物,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国外投资者用投资资金从境外购买的财产进行价值鉴定。通过价值鉴定,可有效防止低价高报或高价低报的现象,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各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的内容包括外商投资财产的品种、质量、数量、价值和损失鉴定等。检验检疫机构进行价值鉴定后出具《价值鉴定证书》,供企业到所在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
十、 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输工具,承运人、装箱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在装运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清洁、卫生、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方可装运。对外贸易关系人及仲裁、司法等机构对海运进口商品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监视、残损鉴定、监视卸载等鉴定工作。
十一、 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
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同外国有关机构签订的协议或者接受外国有关机构的委托进行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工作,准许有关单位在认证合格的进出口商品上使用质量认证标志。
十二、 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可机构审核认可
对于拟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公司由国家质检总局对其资格信誉、技术力量、装备设施及业务范围等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资格审定意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家质检总局对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业务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境内外检验鉴定认证公司设在各地的办事处实行备案管理。
十三、 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检验检疫部门承担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WTO/SPS协议)咨询业务;承担联合国(UN)、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国际组织在标准与一致化和检验检疫领域的联络工作;负责对外签订政府部门间的检验检疫合作协议、认证认可合作协议、检验检疫协议执行议定书等,并组织实施。
声明:知趣百科所有作品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在页面底部查找“联系我们”的链接,并通过该渠道与我们取得联系以便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