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盐务管理局下属单位

2025-03-04 21:25:36114 次浏览

最佳答案

陕西省的盐务管理机构包括咸阳市、宝鸡市、榆林市、铜川市、汉中市、安康市的盐务管理局,这些均为正处级单位。其中,渭南市和商洛市的盐务管理局以及延安市盐务管理局的西安直属分局目前还在组建中。

在全资子公司方面,陕西省拥有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汉中市、渭南市、安康市和榆林市的盐业公司,这些机构实行局司职能分设,同时合署办公。此外,陕西省杨凌盐业公司也归其所有。

在控股子公司中,陕西省盐务管理局拥有陕西盐业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这一重要的业务分支。

对于参股公司,陕西省盐务管理局还参与了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陕西华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三边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管理。

业务指导方面,中盐西安市盐业公司为陕西省盐务管理局提供重要的业务指导和支持。

扩展资料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受省政府委托,对全省盐业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承担全省盐务行政管理职能,副厅级建制。省局机关事业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2008年,根据陕西省政府盐业体制改革精神,新组建陕西省盐业总公司,各级盐业公司经理和盐务管理局局长由同一人担任,内部行政监管处(科)室与公司经营和管理机构、职责、人员严格分开,承担全省盐产品的生产经营工作,年经营量约为2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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