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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最佳答案
1. 住院患者的身份识别通过病历号和姓名进行核对,而门诊患者则通过门诊号和姓名进行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应让患者自行报出姓名。对于儿童、意识不清、语言障碍或处于镇静状态的患者,若无法自行提供信息,应由陪同人员代为报出患者姓名。
2. 就诊患者应实施唯一标识管理,例如使用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或病历号。
3. 住院患者必须持有床头卡,卡上需注明床号、姓名、性别、病历号和护理级别等信息,以确保患者身份的正确确认。为了提高识别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住院患者实施双重身份识别,即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4. 医务人员在执行诊疗操作时,必须遵守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性别和住院号,禁止仅凭床位号或病房号进行核对。
5. 在进行有创或介入性诊疗活动前,实施者需亲自向病人或家属说明,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对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6. 在ICU、新生儿科、手术室等地点,以及对于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入院时即使用腕带,作为识别病人的有效工具。腕带内容应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新生儿的腕带应包括床号、母亲姓名和新生儿性别。腕带由病房护士填写并亲自检查病人佩戴。
7. 手术前一天,各病区的护士根据医嘱核对手术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术前准备。手术当天,手术室工作人员在病房接病人时核对病历和腕带内容,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后才能接走病人。进入手术室后,还有麻醉师、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术后手术室应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并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本。
8. 急诊科、ICU、手术室、产房等在交接病人时,医务人员需携带病历和“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护送病人至转入科室。两科室的医护人员交接病历并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交接完成后双方在相应的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可离开。
9. 职能部门(如医教科、护理部、门诊部)需执行监督职责,并做好记录。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取得患者的同意,并获取家属或关系人的同意并签字。如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应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的同意并签字。若无法取得患者意见且无家属或关系人场,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经治医师应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并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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