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的简介

2025-02-11 12:59:25116 次浏览

最佳答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24〕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委发〔2024〕13号)有关精神,市建设局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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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城乡建设工作。

(二)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建重点工程规划方案和市区主要沿街建设方案;负责授权范围内市重点工程的协调、调度工作。

(三)参与审核全市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城镇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参与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和住宅发展计划;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四)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的督查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指导本市建筑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工程承包工作;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国外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业管理。

(六)负责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和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参与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

(七)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和指导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编制和管理标准设计。

(九)负责全市供热、供气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建筑业社会保障费代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十一)指导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相关执业资格注册管理;负责建设系统职称评定管理工作;推进本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9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书记)1名,副局长5名;正副处长(主任)32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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