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书

2025-03-06 23:48:58103 次浏览

最佳答案

甲 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 方:地址:负责人:

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互惠互利、实现双赢为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 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

专注于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资产配置规划,以及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整合融资解决方案。已与众多活跃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成功管理数十亿受托资金,设计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管理目标。

(二)乙方

面向金融市场提供高质量产品,执行严格的产品品质控管及金融供应商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精英人士的全套财富管理方案提供者,为客户提供高端私人定制理财服务,包括财务诊断、理财规划、产品分析、市场追踪、财商教育等。

第二条 合作原则

(一)平等原则

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

双方基于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共同发展原则

旨在利用各自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

双方通过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推动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

双方恪守承诺,确保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 合作内容、方式

(一)产品设计

双方协商共同设计与开发金融产品。

(二)财务咨询服务

在同意接受委托的情况下,甲方负责乙方产品的分销;乙方负责甲方产品的分销。

(三)其他业务合作

双方加强在品牌推广、客户服务与调研、产品营销、人才培训等多方面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 合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一方及时向另一方提供产品设计、产品动态等信息。

(二)指定牵头机构

双方各自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协调、传达、汇总、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

第五条 附 则

(一)保密义务

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咨询顾问、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具体合作协议

双方在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三)协议生效与效力

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意向文本

协议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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