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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执法不偏私文言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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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求《子文执法不私亲》翻译
楚国令尹子文家中有个触犯法律的,廷理把他抓了起来,听说是令尹的家人就放了,子文找来廷理责备说,设立廷理就是要管犯王令国法的人,那些正直的人持掌法律,柔和却不屈服,刚烈却不折服,现在违背法律而把犯人放掉,这是作为法官却不公正,心中怀有私念,这不是说明我有结党的意思吗,你怎么能够违背法律呢?我掌握如此高的职位,是给官员和百姓作表率的,官员和百姓们有的人有怨言,我也不能免于法律,现在我的家人犯法十分明了,而你因为我的缘故而放了他,那我的不公正的想法,在国家里明显出来了,我掌握一个国家的命运却让别人听到我有私心,是让我活着没有道义,不如死了,于是找来他的家人交给廷理,说,不给他判罪,我就死,廷理害怕了,于是判了那个人的罪,楚成王听说了,来不及穿上鞋就去子文家中,说,我年纪小,安排法官安排错了人,让你委屈了,因此罢黜了廷理而且抬高子文的地位,让他管理内政,国家的老百姓听说了之后,说,令尹这样公正,我们这些人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2. 祁奚荐贤 文言文翻译
《祁 奚 荐 贤》
祁奚请求告老退休,晋侯向他询问接替他的人选。他称道解狐,这是他的仇人。晋侯打算任命解狐,他却死了。晋侯又问祁奚。祁奚回答说:“午可以胜任。”当时羊舌职死了,晋侯说:“谁可以接替他?”祁奚回答说:“赤可以胜任。”由于这样就派遣祁午做中军尉,羊舌职为副职。
君子认为祁奚为这种情况下能够推举有德行的人。称道他的仇人而不是谄媚,安排他的儿子而不是勾结,推举他的副手而不是结党。《商书》说:“不偏私不结党,君王之道浩浩荡荡”,这说的就是祁奚啊。解狐能被推举,祁午能被安排,羊舌赤能有官位,建立一个官位而成就三件事,这是由于能够推举好人的缘故啊。唯其有德行,才能推举类似他的人。《诗》说:“正因为具有美德,推举的人才能和他相似。”祁奚就是这样的
3. 《去私》文言文翻译(大概翻译)
战国吕不韦《去私》的翻译:天的覆盖是没有偏私的,地的承载是没有偏私的。
日月照耀四方是没有偏私的,四季的运行是没有偏私的。它们都是各自施行它们的恩德,所以万物才能得以生长。
黄帝说:“音乐禁止过分,色彩禁止过分,衣服禁止过分,香气禁止过分,饮食禁止过分,宫室禁止过分。”尧有十个儿子,但是不把王位传给他的儿子却传给了舜;舜有九个儿子,但不传位给他的儿子却传给了禹。
他们最公正了。晋平公向祁黄羊询问道:“南阳没有县令,谁能来担当这个县令的职务呢?”祁黄羊回答说:“解狐可以担当这个职务。”
晋平公说:“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祁黄羊回答说:“您是问可以不可以,并没有问谁是我的仇人。”晋平公说:“你说得好。”
于是晋平公任用了解狐做了南阳的县令,国人都对此说好。过了一段时间,晋平公又问祁黄羊说:“国家没有尉,谁可以担当这个职位?”祁黄羊回答道:“祁午可以担当这个职务。”
晋平公说:“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祁黄羊说:“您是问可以不可以,没有问谁是我的儿子。”晋平公说:“你说得好。”
于是又任用了祁午,国人对此说好。孔子知道这件事后说道:“祁黄羊的说法好!推举外人不避开仇人,推举家里的人不避开自己的儿子。
祁黄羊可以说是最公正的人了。” 墨家有个大师教腹纯,住在秦国。
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对他说:“先生现在已经年纪大了,又没有其他的儿子。
我已经下令给这件事相关的官员,让他们不杀您的儿子,先生在这件事上就听我的吧。” 腹纯回答说:“墨家的法规上说:‘杀人的就应该被处死,伤人的就应该给予刑罚。
’这是用来制止伤人害命的。禁止伤人害命,这是天下的大道义。
大王您虽然给予了我儿子宽恕,下令有关官员不杀他,我腹解却不可以不奉行墨家的法规。” 腹纯没答应惠王饶他儿子一死,然后腹纯处死了他自己的儿子。
儿子是人们偏爱的,忍痛割爱而奉行天下的大道义,这位大师可以说是公正的人。厨师调制的饮食自己却不敢吃,所以才可以做厨师。
如果是厨师烹调食物自己吃了,就不能用他当厨师了。当王侯和伯的人也是这样子的,诛杀残暴却不私吞他们的财产,而是将其分封给天下的贤人们,所以这样的人才可以当王、伯;如果是当王、伯的人诛杀残暴的人却私占他们的财产,那就不能够当王、伯了。
原文: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黄帝言曰:“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
尧有子十人,不与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与其子而授禹;至公也。晋平公问于祁黄羊曰:“南阳无令,其准可而为之?”祁黄羊对曰:“解狐可。”
平公曰:“解狐非子之仇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仇也。”平公曰:“善。”
遂用之,国人称善焉。居有间,平公又问祁黄羊曰:“国无尉,其谁可而为之?”对曰:“午可。”
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子也。”平公曰:“善。”
又遂用之。国人称善焉。
孔子闻之曰:“善哉!祁黄羊之论也,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谓公矣。
墨者有巨子腹,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
腹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
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尊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
庖人调和而弗敢食,故可以为庖。若使庖人调和而食之,则不可以为庖矣。
王伯之君亦然,诛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贤者,故可以为王伯;若使王伯之君诛暴而私之,则亦不可以为王伯矣。扩展资料:创作背景:在战国时期,魏国有信陵君,楚国有春申君,赵国有平原君,齐国有孟尝君,他们都礼贤下士,结交宾客。
并在这方面要争个高低上下。吕不韦认为秦国如此强大,所以他也招来了文人学士,给他们优厚的待遇,门下多达三千人。
吕不韦知道许多善辩之士曾著书立说,广为流传,不但天下闻名,还可传之后世,永垂青史,这一点尤其令吕不韦眼热。吕不韦本是商人出身,没有条件去著书立说,但他可以借助这些擅长舞文弄墨的门人,来实现自己的抱负和愿望。
那时各诸侯国有许多才辩之士,像荀卿那班人,著书立说,流行天下。待到一切准备就绪,吕不韦就令门下凡能撰文者,每人把自己所闻所见和感想都写出来。
等到文章交上来后,五花八门,写什么的都有,古往今来、上下四方、天地万物、兴废治乱、士农工商、三教九流,全都有所论及,许多文章还有重复。吕不韦又挑选几位高手对这些文章进行筛选、归类、删定,综合在一起成书,取名叫《吕氏春秋》。
《去私》也就是《吕氏春秋》中的一篇。赏析:《去私》记述具体,重点突出,引事说理,说服力强。
《吕氏春秋》的作者鼓吹分封,从反对帝王将天下视为一己一家之私产,任意挥霍享乐这一点来说,它具有积极的意义。作者简介: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战国末年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姜子牙的23世孙。
他凭着一人之。
4. 唐太宗不偏私 的翻译和启示
一、译文:濮州刺史庞相寿因贪污而被罢免职务,自己述说曾经在秦王府中做门客。皇上念旧情,想不追究让他官复原职。魏征进谏说:“过去秦王身边的人,在宫内宫外的都很多,恐怕人人都想依仗与你的私情而枉法,这足以使善劝谏者心寒。”皇上欣然接受了这意见,对相寿说:“我昔日做秦王,是一个府第的当家,现在做皇上,是四海的君主啊,不能对旧朋友徇私。大臣都坚持这个观点,我怎么敢违背!”(于是)赐给相寿些丝织品,打发他走。相寿流着眼泪离去了。
二、启示
1、身居高位的人,更加不可以徇私枉法,因为要以身作则,不可以顾念感情而徇私。历来能成就大事业的人,都不徇私枉法,因为只要徇私枉法,那么就会上行下效,那么世道如何清明呢?
2、要善于听取他人的正确意见。
3、作为一个优秀的领导者,第一要有广阔的胸襟,第二要尊重他人,第三对事无情对人有情,第四长怀感恩的心,第五勇于做表率,带动部属,第六慎言,第七发躬自省。
扩展资料
一、原文
濮州刺史庞相寿坐贪污解任,自陈尝在秦王幕府。上怜之,欲听还归任。魏征谏曰:“秦王左右,中外甚多,恐人人皆恃恩私,是使为善者惧。”上欣然纳之,谓相寿曰:“我昔为秦王,乃一府之主;今居大位,乃四海之主,不得独私故人。大臣所执如是。朕何敢违!”赐帛遣之。相寿流涕而去。
二、人物介绍:唐太宗
唐太宗李世民(公元598年1月28日【一说599年1月23日】
公元649年7月10日),祖籍陇西成纪,是唐高祖李渊和窦皇后的次子,唐朝第二位皇帝,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军事家、诗人。
李世民少年从军,曾去雁门关营救隋炀帝。唐朝建立后,李世民官居尚书令、右武候大将军,受封为秦国公,后晋封为秦王,先后率部平定了薛仁杲、刘武周、窦建德、王世充等军阀,在唐朝的建立与统一过程中立下赫赫战功。
5. 急求《子文不以权偏私》译文
子文是春秋时期楚国大臣斗伯比的儿子.他长大后先是接替父亲当了楚国的大夫,后来又被楚王任命为令尹,(相当于宰相),可谓一人之下亏人之上.有一天,子文的一个亲戚自恃有子文这样的后台,便在外面胡作非为,被司法官抓了起来.可是,司法官知道他是当朝令尹的亲戚后,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给其赔礼道歉,并把他放了,之后,司法官又急忙赶到子文那里汇报,想借机讨好子文.没想到子文听了他的汇报,并不高兴,而是十分严肃地责问: “犯人是你放的吗?” “是呀” “那就赶紧把他抓回来!” 司法官一听忙说: “他是令尹大人的亲威,我哪敢抓呀?” 子文生气地说: “为什么令尹的亲戚犯了法就不能抓?我们设立私法官,就是要维护国家法令的,你怎么能因为犯人是我的亲戚,就擅自把他放了?” 看到司法官为难的样子,子文接着说;”我身为令尹,应带头守法.平时,有罪犯对我依法严惩很有意见,但我并没有因此赦免他们.现在,我的亲戚犯了法,我怎能包庇他呢?你身为司法官却把你放了这不是要在满朝大臣和全国百姓面前昭示我是个私心极重的人吗?私心极重的人怎么能治理国家呢?” 子文的一席话虽令人敬佩,但见惯了官场上以权谋私和“一人得道,鸡犬不宁”的司法官还是有点想不通,他申辩道: “令尹大人,你以身作则的精神固然好,但许多大臣背地里谁没有为犯罪的亲朋好友求过情?” 子文说” “我不管别人怎么样,你身为司法官,就该依法办事.以后无论是谁犯了法,都不许随便释放!”司法官听到以后二字连忙说下不为例,这次就算了吧!” “不行!”子文斩钉截铁地说:既然你不愿意,那我就自己去把他捉拿归案吧!结果,子文的那个亲威还是被依法惩处了。
6. 文言文翻译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汝杀彘。
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
曾子曰:"婴儿非与戏耳。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
遂烹彘也。
译文:曾子的妻子上街去,他的儿子跟在后面哭着要去。曾子的妻子没有办法,对儿子说:"你回去吧,我从街上回来了杀猪给你吃。"
曾子的妻子刚从街上回来,曾子便准备把猪抓来杀了,他的妻子劝阻他说:"我只是哄小孩才说要杀猪的,不过是玩笑罢了。"
曾子说:"小孩不可以哄他玩的。小孩子并不懂事,什麽知识都需要从父母那里学来,需要父母的教导。现在你如果哄骗他,这就是教导小孩去哄骗他人。母亲哄骗小孩,小孩就不会相信他的母亲,这不是教育孩子成为正人君子的办法。"
说完,曾子便杀了猪给孩子吃。
赏析:曾子为了不失信于小孩,竞真的把猪杀了煮给孩子吃,目的在于用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去教育后代、影响后代。但这不见得是韩非此则寓言的原意,韩非子的原意不过是宣扬他的重法守信的法制思想,要统治者制定严酷的法律,然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穿丹扁柑壮纺憋尸铂建必严
曾子衣敝衣以耕.,鲁君使人往致封邑焉。曰:“请以此修衣。”曾子不受。反复往,又不受。使者曰:“先生非求于人,人则献之,奚为不受?”曾子曰:“臣闻之,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纵子有赐,不我骄也,我能不畏乎?”终不受。孔子闻之,曰:“参之言足以全其节也。” 曾子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之一。有一天,他穿着很破旧的衣服在耕田,因为他在当时已经很有名气,鲁国的国君觉得这样的名人穿如此破旧的衣服在田里耕作,有失鲁国的体面,也失曾子的面子。于是,他就派人对曾子说,国王看到你如此大名鼎鼎的学者却穿着这麽破旧的衣服劳作,要封给你一块采邑,权切给你添置几件衣服用吧。可是,曾子并不领情。他坚决不受。没办法,国王派的人只好回去。国王又让他再送来,曾子还是不受,来来回回反复多次,曾子坚持不收。使者就说,这又不是先生你向人要求的,是别人献给你的,你为什么不受。曾子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他说,我听说,接受别人馈赠的人就会害怕得罪馈赠者;给了人家东西的人,就会对受东西的人显露骄色。那么,就算国君赏赐我的采邑而不对我显露一点骄色,但我能不因此害怕得罪他吗? 后来这件事让孔子知道了,孔子说,曾参的话,是足以保全他的节操的。 这就是人的节操,几千年来中国的文人们崇奉的节操。离我们久远的文人,宁可穿破旧的衣服,也不愿接受别人的馈赠,那怕是国君的。也许在今天的人看来,这曾子也太迂腐透顶了,国君送的,也不是他私人的所有,应该说是国家的,国家的么,不要白不要。也不需去感谢何人。况且,国家这么大,他曾子享受一点也少不了什么。可曾子为了节操,竟然甘愿穿破衣,苦劳作,过清贫的日子。真的让人不可思议。回过头来看看现在吧,那还会有如此的傻冒,受贿的畏恐你不行贿;侵吞国家利益,畏恐手段不狠,畏恐捞之不足,哪里还管什么节操。这些贪心的人,已不能用蛀虫来形容他们了,他们是一群饕餮着,饕餮的是国家,是人民的血肉。 曾子的话,已经说过了几千年,一个奴隶社会的穷文人说的话,完全不必当作什么教义顶礼膜拜,他的话也丝毫没有约束力,但我还是要你记住这句话: 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纵子有赐,我能不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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