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和综治办的职能区别?

2025-03-18 19:12:39102 次浏览

最佳答案

1、司法所直接办理案件,综治办只具有协调作用。

2、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县(区、市)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3、综治办是一个协调部门,不会直接办理案件等工作。但是他所协调的内容非常广泛,而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理论上,只要在辖区范围之内,涉及到社会治安、涉及到社会稳定的事情,无论哪级单位,都应该接受综治办的协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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