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局内设机构

2025-02-17 07:43:3686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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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局的内设机构设置如下: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协调,包括文件起草、议案提案处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会农民体协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稳定、保密、信访等职责,管理行政事务,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宣传,制定并执行机关规章制度,协调系统安全生产。

2. 组织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等,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工人等级培训考核,指导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3. 政策法规处:参与农业产业政策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4.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指导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处理土地承包、流转及纠纷仲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

5. 农产品质量监管处:负责种植业农产品和投入品质量监管,进行风险评估、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生态农业和农业环境保护,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6. 计划财务处:参与农业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农业项目的审核和资金管理,监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项目,负责财务工作,监管国有资产和经营,组织内部审计,负责涉外事务和农业对外交流。

7. 种植业管理处:研究种植业发展政策,指导生产结构调整,发布农业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筛选和资源区划。

8. 科技信息处:负责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科研引进推广,科技宣传培训,绿色食品管理,农业统计和品牌培育,农业网络管理等工作。

9. 直属单位党委(老干部处):负责党群和老干部服务工作。

10. 纪检(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4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设立石家庄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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