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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王阳明(以及儒家)那么提倡“致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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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良知”继 承了孟 子有关 良知 良能 的思想 。孟 子在 《 尽 心 ・上》 中说 :“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 ,其 良能也 ;所不 虑而知 者 ,其 良知 也。孩 提之童 ,无不知爱其亲 者;及 其长也 ,无 不知敬 其兄也 。亲亲 ,仁 也 ; 敬长 ,义也。无他 ,达之天下也” 。孟子认为 ,人生下来就有 良知 良能 , 它是天赋 的道德观念 ,小孩子爱亲敬兄的情感流露 ,是 不需要学 习就 具 有 的。王 阳明在继承的基础上解释 良知为 : “ 知 是心之本 体 ,心 自然 会 知 。见父 自然知孝 ,见兄 自然知弟 ,见孺 子入井 自然知侧隐 ,此便是 良 知。 ”而这跟孟子 的 “ 性善论 ”思想是不谋而合的。 孟子认为 ,侧隐之心 ,羞恶之 心 ,是非之心 ,辞让 之心是人天生 就 具备的 ,是先天 固有的认识 ,是 “ 心外无善 ” ,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依据。
王 阳明则进一步指出 ,良知是是非善恶 的标准 ,是 天理 ,是一 种 “ 善” 的主观意识。一切事物及其规律都在 良知之中 , 认识 了本心 的良知 ,也 就认识 了一切真理 , “ 良知是天 理之 昭 明灵 觉 处 ,故 良知 即是天 理。 ” ,“ 天理 即是 良知 ,千思万虑 ,只是致 良知。 ”他把 良知看成天理 ,天理又 当作 良知 。因为心中的 良知是天理 , 是 “ 至善”,那 么如果把 自己的良知推 广到事事物 物之 中,那 么事事 物 物也就合理了 。“ 吾心之 良知 ,即所谓 天理也 。致吾 心 良知之 天理于 事 事物物 ,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 良知者 ,致 知也 ;事事物 物 皆得其理者 ,格物也 ;是合 心与理 而为一者也 。 ” 由 此可知 ,“ 致良知”也就是推广和扩展 自己的良知 ,也就 是践行 ,除此 意外 ,还有从本体到功夫 ,功夫到本 体的两重意思 。 但是 良知发挥作用并非是毫无 障碍 ,天性 的 自 然 而然 ,还往往要 受 到私欲物欲的阻隔。 “良知之在人 心 ,不但圣 贤 ,虽 常人亦 无不如 此。 若无有物欲牵蔽 , 但循 着 良知发用 流行将去 ,即无不是 道。但 在常人 多 为物欲牵蔽 ,不能循得 良 知。 ” 因此 ,致 良知就必须 去除物欲 ,而这去 除物 欲 的过 程 ,其 实就 是 “ 行” ,就 是 践履 了,在 “ 行” 的过程 中,从而恢复 良知本体 , “ 即心之 良知更 无障碍 ,得充 塞 流行 ,便是致其知。 ”于是 当万 物突显它道 理的时候 ,也就是个人主体应该 如何做 的时候 。在 “ 行” 的过程中 ,个人 主体才 能 够对 良知逐渐获得认 同感 和亲切感 , 并使之转化成 自 觉 的理性意识 ,从 而达到 “ 知行合一 ” 的境界 ,“ 路歧之险夷必待 身亲履 历而后知 ,岂有 不待身亲履历而已知路歧之险夷者? ” 王 阳明把主体 意 识发挥出来的理性力 量和承 担精 神放在 了首 位一人人 做独 立 自主的判 断 ,人人为 自己的言行 负责 。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 ,他在龙场 所提出 的 “ 知行合一 ”与他在晚年所提出的 “ 致 良知” 没有本质上 的差异 ,甚至 冯友兰先生也说 到 :“ 王 阳明将 知行合一 ,并 不是一般 地讲理论 与实践 的关系 ,他所讲 的知行合一其 实就是致 良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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