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文公不君原文

2025-03-07 06:24:3010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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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灵公不君①:厚敛以雕墙(2);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 夫胹熊蹯不熟③,杀之,置诸畚(4),使妇人载以过朝⑤。赵盾、士季

见其手(6),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7),则莫之 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8),而后视之,曰:

“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 莫大焉。《》

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9)。’夫如是,则能补过 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10)”。又曰:‘衮

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11)。,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12)。” 犹不改。宣子骤谏(13),公患之,使鉏麑贼之(14)。晨往,寝门辟

矣(15),盛服将朝(16)。尚早,坐而假寐(17)。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 敬,民之主也(18)。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

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候饮赵盾酒(19),伏甲(20),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21), 趋登(22),曰:“臣侍君宴,过三爵(23),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 獒焉(24)。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大,虽猛何为!”斗且出。提 弥明死之(25)。

初,宣子田于首山(26),舍于翳桑(27)。见灵辄饿(28),问其病。曰:

“不食三日矣!”食之(29),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30)”,未知母

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31)。”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32),置诸

橐以与之(33)。既而与为公介(34),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 日:“翳桑之饿人也。”间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35)。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36): “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

亡不越竟,反不讨贼(37),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38)!《诗》曰: ‘我之怀矣,自诒伊戚(39)。’其我之谓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40)。赵宣子,古之良 大夫也,为法受恶(41)。惜也,越竞乃免。”

 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42)。壬申,朝于武宫(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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